用户协议
用户协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10月9日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9日
特别提示
欢迎访问 Icer的个人小站(以下简称“本博客”或“本站”)!
本协议是您与 IceFire_Icer(以下简称“我们”或“本站运营方”)之间就您访问和使用本博客所订立的法律协议。请您在使用本博客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责声明、责任限制、知识产权授权、协议变更等)。
您通过访问、浏览、注册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博客,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博客。
本博客主要面向成年人。如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博客。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博客” :指由 IceFire_Icer 运营的、域名为 blog.icefireicer-svr.icu 的网站及其相关服务。
1.2 “用户”或“您” :指访问、浏览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博客的自然人。
1.3 “用户内容” :指用户通过本博客上传、发布、提交或以其他方式传播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内容。
1.4 “本服务” :指本博客向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内容浏览、评论互动、文章投稿、邮件订阅等。
第二条 协议的接受与变更
2.1 协议的接受:您通过访问、浏览本博客,或在评论、投稿等功能中提交信息,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2.2 协议的变更:我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原因修改本协议。协议修改后,我们将在本页面发布更新版本,并注明“最后更新日期”。对于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变更(如免责条款、责任限制、知识产权授权范围、争议解决方式等),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前通知您:
(1)在博客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公告;
(2)向您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通知(如适用)。
如您在协议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博客,即视为您同意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如您不同意变更内容,请停止使用本博客。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本博客向您提供以下服务:
(1)博客文章的浏览与阅读;
(2)评论互动功能;
(3)文章投稿功能(如适用);
(4)邮件订阅功能(如适用);
(5)其他由本博客不时提供的服务。
3.2 我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对于免费服务,我们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变更;对于付费服务(如有),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通知。
3.3 您理解并同意,本博客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手机、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第四条 用户行为规范
4.1 合法使用
您同意仅将本博客用于合法目的,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您所在地适用的法律。您不得利用本博客从事任何违法或不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10)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危害网络安全或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2 评论规范
您在发表评论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1)评论内容应文明、理性,不得包含侮辱、攻击、歧视、骚扰等不当言论;
(2)不得发布垃圾广告、推广链接、引流二维码等商业推广内容(未经我们书面许可);
(3)不得恶意刷屏、发布重复内容或利用技术手段干扰评论区的正常秩序;
(4)不得利用评论功能从事任何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3 禁止的技术行为
您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使用任何自动化程序、爬虫、脚本等工具批量访问、抓取或下载本博客内容;
(2)对本博客服务器进行攻击、扫描漏洞、DDoS攻击、恶意占用资源等行为;
(3)篡改、删除或破坏本博客的代码、数据或功能;
(4)利用技术手段绕过本博客的访问限制或安全措施;
(5)其他可能对本博客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4 违规处理
如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有权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删除违规内容;
(2)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
(3)限制或暂停您使用本博客部分或全部功能;
(4)封禁您的IP地址或设备标识;
(5)终止您使用本博客的权利。
因您的违规行为导致我们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您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我们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博客内容的知识产权
本博客上由我们独立创作或经合法授权发布的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页面设计、代码等),其知识产权归我们或相关权利人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未经我们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您不得复制、转载、修改、翻译、汇编、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内容。如需转载,请查阅具体文章的版权声明,或通过本协议“联系我们”章节所列方式取得授权。
5.2 用户内容的知识产权
您通过本博客上传、发布或提交的用户内容,其知识产权归您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我们不主张对您的原创内容享有所有权。
但为了向您提供本博客服务,您在此授予我们一项全球范围内、非独占、免许可费、可转授权的使用许可,允许我们:
(1)在本博客及我们运营的其他平台上展示、复制、传播您发布的内容;
(2)为提供、维护、改善本博客服务之目的,对您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如格式转换、缩略图生成等);
(3)在宣传推广本博客时,在合理范围内引用、展示您的公开内容。
您有权随时通过本协议“联系我们”章节所列方式通知我们撤回上述授权。撤回后,我们将停止在前述目的之外使用您的内容,但已经发生的使用行为不受影响。
5.3 用户内容的责任保证
您保证:
(1)您对上传、发布或提交的用户内容拥有合法的权利,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2)您的用户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如您的用户内容涉及第三方(如包含他人肖像、引用他人作品等),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许可。
因您的用户内容引发任何第三方投诉、索赔、诉讼或行政处理的,您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应使本博客及本博客运营方完全免责。如我们因此遭受损失的,您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六条 侵权投诉与“通知—删除”规则
6.1 通知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您认为本博客上的用户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您可以向我们发送书面侵权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有效的侵权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
(1)权利人的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4)权利人保证其通知内容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6.2 我们的处理
我们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通知后,将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将通知转送发布相关内容的用户。
6.3 反通知程序
被采取必要措施的用户如认为其内容不构成侵权,可以向我们提交书面反通知,要求恢复相关内容。反通知应包含:
(1)用户的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复的内容及其网络地址;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4)用户保证其反通知内容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我们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反通知后,将转送权利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 错误通知的责任
因权利人错误通知导致用户内容被错误删除或屏蔽,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7.1 内容准确性免责
本博客所刊载的文章、资料、图片、图表等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议、法律建议、医疗建议等)。我们不保证本博客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或适用性。您依据本博客内容所作出的任何决策或行动,由您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
7.2 用户言论免责
用户通过评论、投稿等方式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博客或本博客运营方的立场或观点。我们不对用户言论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准确性承担任何责任。
7.3 服务可用性免责
本博客按“现状”和“现有”基础提供服务。我们不保证本博客服务不会中断、不会出错,也不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及时性或无病毒。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您的设备、网络或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疫情等);
(4)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5)其他非我们所能控制的原因。
7.4 第三方链接免责
本博客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或服务的链接。这些链接仅为方便您而提供,我们不对第三方网站的内容、隐私政策或使用条款承担任何责任。 当您通过本博客的链接访问第三方网站时,您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我们建议您在访问第三方网站时,查阅其各自的隐私政策和使用条款。
7.5 责任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对因您使用或无法使用本博客而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惩罚性或后果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利润损失、业务中断、名誉损害等)不承担责任,即使我们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失。
7.6 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
本协议中的免责条款、责任限制条款、知识产权授权条款、协议变更条款等,属于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我们已通过加粗等方式向您作出显著提示。请您在充分阅读并理解上述条款后,再决定是否接受本协议。如您对上述条款存有疑问,可通过本协议“联系我们”章节所列方式要求我们予以说明。
第八条 隐私保护
我们重视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关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对自身个人信息享有何种权利,请查阅我们的《隐私政策》。本协议与《隐私政策》共同构成您与本博客之间的完整法律文件。
第九条 服务变更、中断与终止
9.1 服务变更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本博客的功能、服务内容进行变更、暂停或终止。我们将尽力提前通知您,但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如安全问题、法律要求等),可能无法提前通知。
9.2 用户终止
您可以随时通过停止使用本博客来终止本协议。
9.3 我们终止
如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我们有权不经通知直接限制或终止您使用本博客的权利,并删除您在博客上存储的全部用户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4 终止后的效力
本协议终止后,以下条款仍然有效:知识产权条款、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条款、侵权投诉相关条款、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以及根据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运营者所在地/博客服务器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 条款的可分割性: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在最小范围内被修改或删除,其余条款仍应保持完全有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完整协议:本协议与《隐私政策》共同构成您与本博客之间关于使用本博客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双方就同一事项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
11.2 权利的放弃:我们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11.3 联系方式: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电子邮箱:icefire_icer@outlook.com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 15个工作日 内予以回复。
